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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3-00117 公开信息来源 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2 16:29 来源: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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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且末县琼库勒乡建筑用砂3号砂石料矿

建设地点:且末县城郊167度方位,距离县城中心约10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5°3310.001N38°033.001

建设单位: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辉、拜卫卫

项目概况:原矿开采规模为10m³/a,设计矿区服务年限36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该项目开采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土部门划定的采矿权范围内,同时要按照实际生产能力,采取边开采边回填的方式,认真做好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矿山服务年限到期后,拆除矿区临时建筑物,同时进行地貌恢复、土地复垦

2该项目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抑尘,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时对运输道路路面洒水,车辆运输时要限速,并在车顶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采用篷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营运期,项目在采装作业时,使用雾炮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加强装车管理,增加开采区、装卸区洒水次数,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喷淋洒水设施;设备区输送带加装廊道,采取密闭措施;成品堆场、废料堆场采取半封闭堆存并覆盖防尘网;筛分作业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囱排出。

3项目建设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限速禁鸣等措施降噪,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挖掘、装载、车辆运输过程产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做好废水处理措施。产生的生活废水收集到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且末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选矿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5项目施工期间地面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产生的废石、多余弃方可集中堆存,项目开采结束后用于场区回填,残留废弃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位填埋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且末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暂存间(10m2),再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在矿区服务期结束后,拆除所有设备,严格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生态环境复垦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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