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办理指南
1.消费补贴服务申请
所需条件:补贴对象为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辖区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特别说明: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标准: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申请流程:
1. 线上注册:通过手机下载“民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民政通”小程序,完成个人账号注册(代办人可使用本人账号帮老人申请);
2. 提交申请:在“民政通”相关板块填写申请信息,按提示上传老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必要材料;
3. 等待评估与审核:提交申请后,民政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按国家标准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审核通过后即自动发放消费券。
群众需准备的资料:1.申请补贴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补贴
所需条件: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流程:老年人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应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老年人入户开展能力评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向县民政局提交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民政局作出予以发放补助的决定→补助金从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群众需准备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银行账户信息、社保卡、申请书、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或机构同意缓缴证明)等材料。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所需条件: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注:已对困难重疾老年人家庭进行过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
标准: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为准。
申请流程:以社区(村)为单位,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上报乡镇→乡镇初审筛选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县民政局确定改造对象家庭→县民政局入户进行需求评估→县民政局确定改造方案→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需要提交的资料: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
4.高龄津贴申领
所需条件: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满80周岁的老年人。
标准: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5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80元。
申请流程:
1.县民政局每月将经过生存认证筛选对比后的数据信息(还有3个月即将到龄的老年人信息)直接推送至村(社区),村(社区)根据推送数据信息,对老年人生存状态、社保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
2.村(社区)经办人员完成信息核实后的数据信息提交给乡镇复核,对多种方式联系不上的可在高龄系统上选择“暂不发放”,待联系后再按规定进行发放。
3.乡镇将复核后生成的“本月名单”提交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核对发放人数和资金,审核后生成的名单通过高龄老年人系统推送至“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需要提交的资料:享受人员需要给所在村(社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手机号等基本相关信息,死亡人员家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且末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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