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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享受80岁以上高龄津贴544人(其中:80-89岁513人,90-99岁28人,100周岁以上3人),1-2月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6.24万元。80-89岁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90-99岁补贴标准为12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
2、2025年1-2月开展临时救助4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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