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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5-00195 公开信息来源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且末县教育惠民政策、学生资助和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2025-05-20 17:57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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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教育惠民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

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资助对象全县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生均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幼儿保教费1100元、幼儿取暖费120

资助流程在园幼儿无需申请,直接免除/享受。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和非寄宿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初中每生每年1500;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贫困面按照寄宿生农村100%、城市40%确定,非寄宿生按30%确定。

资助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于每年9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农村小学寄宿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生。

资助标准:2.5//天(鸡蛋1元,牛奶1.5元)。

资助流程:无需申请,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生直接享受。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已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1430//

资助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于每年9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免除学杂费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的30%确定)。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年生均2300元,在1200—3500元范围内分2—3档。

资助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于每年9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助学金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 中职国家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运动训练班1100//年、绘画班2200//年。

资助流程:无需申请,直接免除。

2.中职国家中职免教材费、住宿费

资助对象: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边境县、贫困县均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住宿费年生均600元,教材费年生均300元。

资助流程:无需申请,直接免除。

3.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生源地为其他地(州、市)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南疆四地州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的20%确定)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年生均2300元,在1200—3500元范围内分2—3档。

资助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于每年9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助学金

五、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惠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

资助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于每年930日前向毕业高中学校提交《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玉城教育”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公示无误的名单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报送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分批次将资金拨付至受助学生账户

六、“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年级)、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一、二、三年级)已注册学籍的且末户籍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资金分春、秋季两学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发放1500元)。

资助流程: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学生于每年331日、930日前向县教科局提供《且末县雨露计划申请表》及相应证明资料教科局、农业农村局对申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及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玉城教育”公众号进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资助金。

七、疆内高校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在新疆以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注册学籍的且末县户籍脱贫户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4000//

资助流程: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学生于每年930日前向县教科局提供《且末县疆内高校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应证明资料教科局、农业农村局对申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及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玉城教育”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资助金。

八、河北援疆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在新疆以外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注册学籍的且末县户籍脱贫户家庭学生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

资助标准:6000//

资助流程: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学生于每年7月底前(新考入学生于930日前)向县教科局提供《且末县河北援疆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应证明资料教科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所对申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及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玉城教育”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资助金。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且末县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

资助流程:准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证明材料原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扶持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身份证明等材料)登录中国银行APP,完成注册绑定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国银行一类卡或使用其他银行一类卡开立的中国银行二类账户,具体咨询中国银行)搜索框搜索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提示选择且末县进行申请上传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证明材料无涂改的清晰原件照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扶持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身份证明等材料)共同借款人登录中国银行APP绑定中国银行银行卡确认学生贷款申请县教科局确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中国银行审核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完成业务办理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道高校在中国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回执中国银行根据审核结果将贷款拨付至相关高校扣除学费住宿费的贷款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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