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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6-00441 公开信息来源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16:43 来源: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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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且末县欢梦酸奶店生产经营酸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630我局收到巴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DBJ26652800842830895ZX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九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酸奶的违法行为。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生产车间环境卫生清洁不到位,消毒设施不完善,导致霉菌滋生;辅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存在污染风险;操作过程中器具消毒不彻底,造成交叉污染;部分销售终端冷藏设备温度不稳定,储运环节冷链管控不到位整改情况:该作坊已对生产车间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器具清洗消毒;对冷藏设备进行排查维护,确保温度达标;并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确保整改到位,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且末县舒甜蛋糕店经营红丝绒蛋糕(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63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依法对且末县舒甜蛋糕店制售红丝绒蛋糕(自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630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当事人制售的红丝绒蛋糕均为当天制作,鸡红丝绒蛋糕用了红丝绒蛋糕预拌粉,食用植物调和油,鸡蛋,水,未使用添加铝的泡打粉出现红丝绒蛋糕铝的残留量超标可能是使用的工具清洁不到位,其他糕点使用含铝的泡打粉的工具没有清洗干净继续使用,或者也有可能是公司给的配方中用的是红丝绒蛋糕预拌粉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设备及工具的清洁管理,同时把控好原材料质量,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且末县甜芙蛋糕店经营鸡蛋糕(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63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依法对且末县甜芙蛋糕店制售鸡蛋糕(自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630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当事人制售的鸡蛋糕均为当天制作,鸡蛋糕除了使用面粉、食用植物调和油、双效泡打粉、白砂糖这些基本原料再没有添加其他的原料,添加剂使用情况为每100克面粉放1克的双效泡打粉,做好后托盘放入烤箱烘焙。整个操作过程中致使铝残留量超标的情况可能是使用的工具清洁不到位,也有可能是使用的双效泡打粉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设备及工具的清洁管理,同时把控好原材料质量,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且末端味酸辣小吃店经营凉皮(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63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依法对且末端味酸辣小吃店制售凉皮(自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630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漠,未按规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为使凉皮颜色更加鲜艳,添加具有柠檬黄成分的着色剂整改情况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彻底停用涉案食品添加剂;2.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3.完善加工过程管理,规范凉皮制作流程,不再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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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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