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传销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传销作为一种非法经营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传销违法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传销行为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以“招聘就业”“技能培训”“介绍工作”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传销活动。
(二)打着“消费返利”“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活动。
(三)打着“分享经济”“网络兼职”“网络游戏”等旗号,借助社交软件以及人际网络营销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四)以“保健养生”“养老服务”“文玩收藏”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传销活动。
(五)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诱骗人员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的传销活动。
(六)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团队、经销商等主体通过合作设立公司、成立事业部、直销系统等方式开展违规经营,允许挂靠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法直销或具有拉人头、入门费特点的具有欺诈性质的传销。
重点行业聚集在保健品、化妆品、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网络创业、网购注册会员等,敬请广大群众注意识别。
三、线索内容要求
1.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涉嫌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相关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2.具体的活动地点,包括经营场所、培训地点、集会地点等详细地址。
3.活动的形式、运作模式、宣传手段以及参与人员数量等情况描述。
4.能够证明传销活动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合同协议、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电子数据或实务证据。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专线:7623315、7622204(工作日冬天10:00-19:30、冬天10:00-20:00)。
2.邮寄举报:将书面材料寄至且末县文化西路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室。(邮编:841900)
3.现场举报:直接前往且末县文化西路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室提交线索材料。
五、其他说明
1.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2.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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