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中西部且末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新能源业务,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大型企业,特别是传统能源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主动服务国家“双碳”目标,贯彻集团公司“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总体部署,加强顶层规划,大力开展全过程清洁低碳行动,加快推进清洁低碳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伴生战略资源开发,攻关争取风光发电并网指标。十四五期间,油田公司成立绿电上网指标工作专班,密切与南疆五地州沟通对接,以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建设“七条”推进路径为指引,加快推进100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按照巴州地区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细则要求,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且末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为塔里木油田规划1000万光伏供能基地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塔中西部且末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且末县西南约186km,塔中第二联合站东南约4.7km处。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351 K㎡。项目装机容量100MW,由32个光伏方阵组成。本工程分三部分:管理站区、储能区及光伏阵列区。光伏电站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至塔中220kV变电站,导线选用LGJ-240型导线,线路长约10km。
6、环境保护:工程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和实施环保措施可以得到减缓,并可使临时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运行期光污染和电磁辐射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得以消减。因此,本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总投资:工程动态投资(不含流动资金)54972.49万元。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公众利益产生的影响;
4、项目建设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5、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情况;
6、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7、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信访办。
五、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巍 电话:13899070021
E-mail: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新疆巴州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杨旭东 电话:13579496633
E-mail:1505205042@qq.com
公示发布单位:且末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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