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政办发〔2025〕3号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国务院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5〕22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对职责权属范围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且末县公租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且政办发〔2021〕19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废止《关于印发〈且末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且政发〔2022〕195号)1件政策性文件。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
2. 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
附件1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
(纳入清理范围的总数3件 继续有效总数3件)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继续有效 理由 |
1 |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且政办发〔2021〕19号 |
关于印发《且末县公租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2 |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且政办发〔2021〕35号 |
关于印发《且末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3 |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且政办规发〔2022〕1号 |
关于印发《且末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附件2
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
(纳入清理范围的总数1件 废止、失效总数1件)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废止理由 |
1 |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且政发〔2022〕195号 |
关于印发《且末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
不适应自治区政策规定,也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 |
文本下载: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