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自治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及批复的公告
根据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关于报送2023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7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8万元、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以及重点支持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要求,从县级项目库中选取了一批项目予以申报实施。经且末县第38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此次申报的12个项目2405万元,符合衔接资金投向及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际,同意予以批复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促进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惠农政策公开透明,确保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现将资金安排及批复情况在政府官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996-7622102
县乡村振兴局:0996-7622087
县财政局:0996-7622496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且末县党政大楼1楼102室
附件:1. 关于且末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自治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审定立项的批复定
2. 且末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衔接资金及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3.且末县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二批衔接资金及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方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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