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2022年自治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促进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惠农政策公开透明,确保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27号)《关于且末县2022年自治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审定的批复》(且党农领字〔2022〕11号)精神,同意部门及乡镇2022年申报的2个自治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予以批复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现将且末县2022年自治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予以公告,请广大群众监督。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县乡村振兴局:0996-7622087
通讯地址:且末县党政大楼1楼102室
且末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日
附件2:
且末县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取得成效,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强化扶贫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且末县乡村振兴局党支部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且末县2022年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管理费(编号:6528252022356)
(二)项目主管单位:且末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且末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且末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类别:项目管理
(七)项目建设内容:为保障2021年项目顺利实施,此次下达的项目管理费用共计5万元,用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管理方面支出。
(八)项目建设目标
申请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31万元,计划用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档案制作,项目政策宣传公示牌(栏)制作等项目管理方面支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能力,确保扶贫项目政策顺利落地,扶贫资金发挥效益,优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九)投资情况
1.总投资规模:5万元
2.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镇、相关主管部门报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项目实施单位和商品、劳务供应商。
(十二)带贫减贫机制
为328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提供有关费用保障
(十三)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
期限:2021年6月-2021年10月
(十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共需资金31元
二、项目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一方面优化规范项目管理,确保2021年扶贫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发挥效益,覆盖脱贫户3287户,涉及11个乡镇45个行政村。二是用于制作扶贫项目相关项目档案、装订、项目管理办法上墙等,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完善档案资料,优化服务,促进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公开透明,做好基础工作。
三、项目管理费管理
(一)资金使用
我县按照《自治区项目管理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开设资金专户,建立基本会计核算,专账管理,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费后续的管理
严格按照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管理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报帐的依据,待档案完成后及时交由县财政局审核验收。
(三)公告公示
项目管理费资金到位后在且末县乡村振兴局公示栏中及时予以公开公示,同时将项目管理费使用方案在扶贫办公示栏中予以公开公示,接收社会公众舆论监督。项目管理费使用完成后将对资金使用完成具体情况在脱贫攻坚专栏中再次公告公示,确保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效益。
阿热勒镇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阿热勒镇蔬菜大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对农产品供应的丰富性需求日益渐盛,这给我镇的农业产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因历史因素的制约我镇的农业产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主要是农业资源的配置不合理,优势农产品缺乏集约化经营,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为此,围绕市场需求,突出特色产业,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就是摆在镇党委、政府面前的一大课题。大棚蔬菜种植业,就是利用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群众积极性高、种植技术娴熟、市场反映好的优势,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用于弥补某一季节对一些蔬菜的消费要求,从而获得产品紧缺性收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
二、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可行性及必要性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镇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优势,深入推进农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绿色化、特色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持续推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县委“增粮、优果、强畜、扩蒜、兴特色”的发展思路。
(二)项目实施原则:示范与推广相结合原则;政府扶持与农户参与相结合原则;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原则;重点突破、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相结合原则;专款专用与实行报帐制管理原则。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项目区于2012年建设30个蔬菜生产大棚进行试验,通过近年来的种植,其亩产值在1万元以上,冬季不能生产的茄果类蔬菜也能生产了。通过大棚蔬菜试验生产示范,周边的菜农积极向镇党委、政府要求,给予补助大棚建盖资金,形成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实现蔬菜供求平衡,解决菜篮子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生活水平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轨,食物消费结构中的无公害蔬菜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蔬菜不能自足,建盖大棚生产蔬菜是解决菜篮子问题的途径之一。
3、开辟商品市场,发展地区经济。蔬菜是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食品,大棚蔬菜种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生产的蔬菜不但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还繁荣了市场,增加了菜农的经济收入。
4、从养殖方面来看,蔬菜老叶是猪、牛、羊、鸡最好的青饲料,因此,发展大棚蔬菜生产,对农村发展畜牧业也很有意义。另一方面,猪、牛、羊、鸡粪便,是优质的农家肥,是生产无公害蔬菜不可缺少的优质肥料。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1)大棚蔬菜的发展,拓宽了农业结构调整的路子。大棚蔬菜的发展加快了露天农业向设施农业调整的步伐,可改善本地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并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2)大棚蔬菜的发展,带动了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打破了传统的生产模式,实现了一季生产向多季生产,一季增收向四季创收的跨越,同时带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粗放型向精细、集约型转变,并且随着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可以加快规模化经营的步伐,提升我镇蔬菜的市场竞争力。
(3)大棚蔬菜的发展,加快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大棚蔬菜对品种、栽植、管理的技术要求高,通过种植大棚蔬菜,能有效促进劳动力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周边村组的示范辐射作用也会增强,加快了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项目建设条件
1、土壤条件:项目区土地资源丰富,土壤为黄壤土,土层深厚、肥沃湿润,地形完整,地势平坦,有蔬菜种植地500亩,PH值在4.5-5.5之间,属正在开发的土地资源。
2、水利条件:项目区水利资源丰富,可充分保障项目的用水。
3、交通条件:项目点位于集镇中心,交通条件便利,为大棚蔬菜生产、经营、运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5、有富余的劳动力作保证:项目建设既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又保证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的顺利建设。
6、有丰富种植管理经验和积极性:我镇农民栽种蔬菜历史较长,产品颇受市场欢迎,并于2012年进行了大棚蔬菜种植实验,获得了成功。近几年,随着科普知识的传播及农民亲眼看到大棚蔬菜的高产,因此当地农民对发展大棚蔬菜的愿望和要求十分迫切,积极性高,易调动其开发投资的主体作用。
7、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队伍。有一个健全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一批具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农业、水利、农机、林业等科技人员,并积累了农田工程设计、田间试验、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提高投资效益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农科人员多次举办了蔬菜栽培管理学习班,经常入村进行蔬菜栽培现场指导,培养了大批蔬菜种植能手。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6528252022073
(二)项目名称:阿热勒镇大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类别:产业增收工程(设施农业)
(五)建设期限:2022年6月-10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阿热勒镇亚喀吾斯塘村
(七)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资金规模:619万元
(九)建设内容:1、规划建设宽度为16米,高度为7.5米,长度为200米,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5座,每平每平方米造价300元, 一座大棚需96万元,需480万元; 2、每个大棚配备管护房一座(3*5米)每座2万元,轨道车1台,每台3万元,需25万元; 3、地面硬化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需60万元,配套智能化系统24万元,含项目管理其他费用30万元。共计需要619万元。
(十二)联农益农机制
实行出租的形式管理,优先出租给脱贫户或监测户,平均每年租金预计不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2022年银行基准利率4.35%),可带动10户脱贫户或监测户。资产归属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属亚喀吾斯塘村所有。
六、效益分析评价
(一)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项目,农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技服务质量可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将大为改善,农民科学种田积极性大大增强,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也随之大幅度提高,同时带动周边农民科技致富奔小康。
(二)经济效益
建成的蔬菜大棚可出租给脱贫户、三类户其他农户带动10户农户就业,项目实施后,经预测算,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脱贫户通过发展反季节蔬菜、无公害蔬菜种植等,提高家庭经济效益。村集体通过租赁的方式可以壮大村集体经济8-10万元以上且每年保持。
(三)生态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在较集中的地方修建蔬菜大棚,建成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促进无公害蔬菜的发展,减少农药的使用,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对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
(四)联农益农机制:实行出租的形式管理,优先出租给脱贫户或监测户,平均每年租金预计不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2022年银行基准利率4.35%),可带动10户脱贫户或监测户。资产归属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属亚喀吾斯塘村所有。
七、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项目提供组织保证。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镇党委副镇长、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财务管理
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发放管理体系,采取项目资金报帐制度,请县级审计和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审计、监察,严防挤占挪用和贪污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工程管理
项目的建设实施由镇政府派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任务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加强对建设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完成后,由乡政府制定管理措施,落实后续管理人员,以切保项目的持续发展。
(四)科研与科技推广
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支持、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指导镇农科站做好相关科研工作。同时,不定期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农业专家、教授到我镇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我镇大棚蔬菜种植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和人才。
八、项目编制原则及依据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畜牧产业必须适应市场需求,要按照市场需求,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地建设,争取,畜牧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2、坚持客观性、科学性、可靠性的原则。遵循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符合当地实际、着眼发展,保证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畜牧产业长期规划和发展要求,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流通费用和“零散化”的发展目标。
3、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追求效益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进程,大力提升标准化养殖小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畜牧产业效益的最大化。
4、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标准化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适应市场需求,要按照市场需求,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地建设,争取,畜牧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二)编制的依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发展畜牧业建设的相关政策;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计划纲要;
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计划纲要;
4、《且末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纲要》;
5、《且末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
6、且末县“增粮、优果、强畜、扩蒜、兴特色”发展思路。
九、项目的资金管理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本项目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步骤,实行项目管理,统筹安排,突出点,集中投入,专款专用,保证效益。
1、项目资金集中在乡级管理,不得下拨至村委会;要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
2、镇财政所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项目完工后,要组织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3、建立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
4、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根据财务制度,设置独立的财务账簿和台帐,项目单位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等,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项目公示制。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基本情况、脱贫户受益名单、招投标价格等一律在项目村进行张榜公布,告知广大农民群众。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上级部门及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及时在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公示公告,接受“访惠聚”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镇包联干部、农牧民代表等的全程监督。
(四)建后管护。资产归属为村集体所有,项目建设后,及时做好资产移交、资产登记工作。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大棚基础设施有损坏或安全隐患,需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报告,由村委会、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修缮,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损坏的由其赔偿相关费用或维修,因使用时间长而出现的正常损耗,维修费用由村委会、镇政府协调予以解决。
十、项目的上报验收
项目竣工后,按照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照用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及时整理项目材料,收集和完善项目档案,阿热勒镇成立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小组,主要由村两委和镇扶贫分管领导、农牧业发展中心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完工后进行自查自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部门对建设60亩蔬菜大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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