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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4-00199 公开信息来源

关于对且末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002号建议《关于建设且末镇各居民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0 16: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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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且末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002号建议关于建设且末镇各居民小区

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

尊敬的忠、张群峰、麦热穆尼萨罕·外力代表:

关于关于建设且末镇各居民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收悉,且末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持续开展全县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

2023年,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建标﹝20229号)文件要求,对居民小区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2014年以前建设的居住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通过补建、购置、置换、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2014年以后新建的居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或者通过在小区内回购、置换、购置房屋等方式落实配建标准。对以后新建小区,严格把好规划审核、土地联审、房地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口,确保2025年全县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要求

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

2023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和巴州民政局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职能分工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严格规范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等各类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助餐点

年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15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建设要求,已先后在阿尔金花苑、亚欧花苑、楼兰花苑、佳园小区通过新建、改建的方式建设了养老服务设施,同时2024年计划在且末县建设63个养老助餐点,全面保障好老年人的吃饭问题

特此答复!

且末县民政局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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