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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且末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004号《关于完善城区各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0 1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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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且末县第十八届人大第次会议004《关于完善城区各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热娜古丽·如孜、阿尔孜古丽·艾尔肯、吐尔逊·木萨等代表:

《关于完善城区各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党组研究,现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40辆,汽车充电桩已经安装60座,其中小区内43座,小区外17座。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小区充电桩建设。对新建的石榴小区、团结1号小区,团结2号小区,计划安装充电桩28个,预计10月底安装完成;二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建设。计划对亚欧花苑、楼兰花苑等10个老旧小区进行充电桩安装76个,预计11月底全部安装完毕。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进行市场询价并拟采购安装;三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充电桩建设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新建城〔202224号)文件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我局督促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充电桩建设,其中聚福融城、凯旋新城广场22个充电桩已安装完毕,预计5月底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建设完成后,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164个。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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