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且末县第十五届政协会第四次会议
答复
尊敬的麦麦提·吐尔逊委员:
《关于且末县塔提让镇阿德热斯曼村建设一所服务区的提案》收悉,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经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库,位于315国道、尉且沙漠公路等相交处的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灌木林地和其他草地,因服务区属于公路附属设施可以按单独选址项目组件逐级上报自治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所需资料详见附件)。二是该区域土地地类为灌木林地和其他草地,需先到且末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林地、草地相关手续。三是经核实,315国道北侧已有一座便民服务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汇编》公路用地表2.7-1要求,服务区用地面积不得超过0.8333公顷。服务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需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目前该区域商业用地地价约250.11元/平方米,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约208.42万元。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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