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住建字〔2023〕49号 签发人:张 波
关于对且末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30号
《关于库拉木勒克乡新建一座垃圾处理厂的
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昌明、喀司木·外力、图尔迪·伊敏、亚森·喀斯木、吐尔逊·哈司木、海日姑丽·乌布力、
热伊莱·杜力拉、艾力江·亚森、阿布来提·米吉提、尤志恒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库拉木勒克乡新建一座垃圾处理厂的议案》我局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党组研究,现办理落实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后期的运行、管理成本比较高,一次性投入比较大,项目无资金来源,不建议乡镇建设垃圾填埋场;二是我局实施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修建800平方米垃圾清运车停车库,建设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计划购买垃圾清运车、洒水车、装载机、自卸车共12辆,配套建设乡村垃圾收集设施348座,目前已购买到位垃圾清运车5辆,能够解决北三乡和库拉木勒克乡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预计8月底投入使用;三是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垃圾治理工作,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2年6月在工业园区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2023年年底建设完成,该项目能容纳处理生活垃圾约41.9万立方米。按照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在处置县城生活垃圾基础上,同时能够满足北三乡和库拉木勒克乡生活垃圾处置需求;四是我局制定申报了《且末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监管、县集中处理、部门监督的方式的清运处置体系,并上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库尔班·巴拉提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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