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9号)精神,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主要有五方面内容:总体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重点,以保障重要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切实加强区域耕地用途管控,加快推进以粮食为主的种植结构调整,彻底扭转耕地“非粮化”倾向,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一是严格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二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三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三)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二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三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四是积极落实“藏粮于技”。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二是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三是建立粮食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日常监测;三是规范调度运行;四是注重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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