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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0-01 17:24 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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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文化西路42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4629408

负责人:燕晓丽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执行自治州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和文化产业增加值,收集提供县域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与自治州统计局共同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成本费用调查、RD(研发与试验发展)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州情州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互联网经济、企业景气、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人口、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全域性部门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绿色发展指数评价、三新统计(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城乡居民收支、科技、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县域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科技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对且末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进行监测,向且末县党委、且末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报名工作及基层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使用由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并保证信息资料保密安全。

(十二)收集、整理各县(市)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配合做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合作项目。

(十三)负责落实自治州及且末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访惠聚”驻村、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承担内部计等工作的安排协调事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计及专项财务检查。

负责人:张正山   联系电话:0996-7629408

(二)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的对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市统计调查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和农业增加值核算等农业生产调查;承担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及消费状况调查;承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各类价格调查;参与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项调查的组织工作;参与国情国力调查;负责社情民意调查;承担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调查、文明城市测评等专项调查;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吐孙江·亚森  联系电话:0996-762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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