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南路10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2355 传真:0996-7622355
负责人:李新刚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发展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水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权限内核准凿井方案、核发取水许可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且末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影响防洪的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执行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水枢纽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
特殊情况下,且末县水利局可提请且末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外资工作。
(十三)承担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五)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水利方针、政策、法规,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与管理保障。
(2)负责水利管理办法、供水计划的编写;负责水利工程和水利灌溉等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保障水利安全;负责先进水利科技的服务指导。
(3)对农村水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水管业务培训,提高水管人员综合素质。
(4)执行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要求,控制本区域内取水总量,节水增效,保证基本农田用水;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征收水费,对征收的水费进行管理与使用。
(5)负责全县水资源调配、水量调度,协调各乡镇用水。
(6)落实重要河段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7)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
(8)负责管理与维护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安全。
(9)承担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及水质安全监测工作。
(10)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等。
(11)完成且末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董江伟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2.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机关综合协调和事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字材料、文书档案;负责水费对账、票据管理;负责考勤、办公用品采购、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车辆调派、维修、油料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修缮、维护。
负责人:杨花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2)供水保障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管理与运行,制定年度供水计划,承担各流域水资源调配、水量调度,协调各乡镇用水,统计全县年度水利信息,组织各乡镇征收年度水费,参与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用水量公示、水费收缴公示;定期对水管员测水培训。
负责人:邓国华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3)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股。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农村饮水水源地划定及水质安全监测,指导征收农村自来水水费。
负责人:何易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4)统计股。负责用水量,灌溉面积统计;负责用水量公示、水费收缴公示审核。
负责人:艾克拜尔·托乎提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5)财务股。负责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工资核算、发放及资产管理;做好账务处理、纳税申报、财务决算、报表上报及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档案整理归档。
负责人:岳娅玲 联系电话:0996-76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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