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埃塔北路教育巷影视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 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2220 传真:0996-7622220
负责人:张清伟
根据《关于印发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3个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且党办字〔2019〕9号)文件精神,县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且末县党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拟定如下权责清单: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县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拟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落实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管理且末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且末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对旅游市场开发并做好监督引导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是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且末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指导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是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依托且末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且末生态旅游和特色旅游。
九是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是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是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是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三是统筹规划且末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的运动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配合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是统筹规划且末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行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工作。
十五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
十六是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完善全县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七是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行业标准,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八是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做好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协调监管工作。
十九是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是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一是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二十二是完成且末县党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县文旅局无内设机构。
下级单位:
一、县图书馆
1. 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收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
2. 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资料编辑出版以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3.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与文化馆等部门开展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负责人:阿斯古丽⠂ ⠂ 联系电话:0996-7622220
二、县文化馆
1. 负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等综合性文化活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辅导、培训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
3. 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4.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吐尔逊⠂ ⠂ 联系电话:0996-7622220
三、县文博馆
1.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文物保护及博物馆的制度、办法并实施。
2. 负责县内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具有
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举办文物展览。
3. 负责保管馆藏文物,确保文物安全。
4. 负责普查、征集、研究、保护、利用全县历史文物、革命文物、民俗文物,发挥以史资政、社会教育功能,服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5. 协助、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文博院做好县境内文物和遗址的勘测调查、保护维修、文化研究、展示利用、文创研发,配合做好各级考古部门的考古发掘工作。
6. 负责全县境内文物保存状况、文物物质、保护材料等研究,开展文物保护利用、馆藏文物修复和技术研究、组织实施效果评估。
7. 指导县博物馆业务建设,组织开展与文博事业相关的宣传、推广和教育实践活动。
8. 完成且末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姝博⠂ ⠂ 联系电话:0996-7622220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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