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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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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文化东路4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7384传真:0996-7627384

负责人:麦麦提敏·肉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且末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且末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且末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且末县社会救助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研究且末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正。

(五)根据自治州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拟定且末县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婚俗改革。

(六)根据自治州殡葬管理政策,拟订且末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冰葬改革。

(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和精神保障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且末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导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十一)拟订促进且末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特困供养对象服务,贯彻落实特困供养各项政策。

2.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健全机构内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并向特困供养对象公开。

3.负责接收自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优先供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服务。

4.负责为供养人员提供膳食、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日常诊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护理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5.负责提供亲情化服务,组织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特困供养对象的精神生活。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保障特困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接受社会捐赠,帮助改善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县民政局授权(委托),负责辖区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调查核对工作。

8.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上报工作。

9.负责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10.负责本级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使用、管理。

11.负责辖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政策的解释、宣传,指导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核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12.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抽查工作。

13.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档案及保密工作。

1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星宏联系电话:0996-762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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