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文化东路4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7384传真:0996-7627384
负责人:麦麦提敏·肉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且末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且末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且末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且末县社会救助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研究且末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正。
(五)根据自治州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拟定且末县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婚俗改革。
(六)根据自治州殡葬管理政策,拟订且末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冰葬改革。
(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和精神保障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且末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导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十一)拟订促进且末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特困供养对象服务,贯彻落实特困供养各项政策。
2.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健全机构内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并向特困供养对象公开。
3.负责接收自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优先供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服务。
4.负责为供养人员提供膳食、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日常诊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护理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5.负责提供亲情化服务,组织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特困供养对象的精神生活。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保障特困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接受社会捐赠,帮助改善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县民政局授权(委托),负责辖区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调查核对工作。
8.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上报工作。
9.负责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10.负责本级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使用、管理。
11.负责辖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政策的解释、宣传,指导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核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12.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抽查工作。
13.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档案及保密工作。
1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星宏 联系电话:0996-762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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