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且末县前进西路1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8247 传真:0996-7628417
负责人:木合塔尔·麦米提力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且末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负责“去极端化”工作。
(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九)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本系统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拟定本系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机关档案、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干部(干警)教育培训、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川 联系电话:0996-7628417
(二)依法治县综合股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工作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承办申请且末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且末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项目合同审查,承办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负责人:艾再孜·热合曼 联系电话:0996-7628417
(三)基层服务工作股
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参与综治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负责安置教育场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对接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负责人:王攀程 联系电话:0996-7629379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2.受理法律援助对象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和批准;
3.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4.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指导与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确保法律援助质量;
5.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进行管理与发放;
6.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7.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工作信息反馈。
负责人:于苏甫江·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6-7628489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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