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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0-08 1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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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且末县前进西路1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8247  传真:0996-7628417
负责人:木合塔尔·麦米提力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且末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负责去极端化工作。

(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九)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本系统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拟定本系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机关档案、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干部干警教育培训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川   联系电话:0996-7628417
(二)依法治县综合股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工作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承办申请且末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且末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项目合同审查,承办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负责人:艾再孜·热合曼   联系电话:0996-7628417

(三)基层服务工作股

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参与综治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负责安置教育场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对接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负责人:王攀程   联系电话:0996-7629379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2.受理法律援助对象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和批准;

3.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4.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指导与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确保法律援助质量;

5.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进行管理与发放;

6.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7.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工作信息反馈。

负责人:于苏甫江·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6-762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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