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且末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北路教育巷教育综合楼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20: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9270 传真:0996-7629270
负责人:潘峻岷
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拟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实施。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编制并监督实施重大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开展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参与调解所在县市环境污染纠纷,配合做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抓好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以及污染物、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落实。协助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拟定辖区总量控制计划并加强考核。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配合所在县市抓好落实并监督实施。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指导所在县市开展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工作。配合所在县市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六)根据州生态环境部门安排做好所在县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做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所在县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八)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
(九)组织开展所在县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负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完成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党建、会风会纪、重点文件会议纪要等落实、信息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政务管理、督查督办、机关文电、档案、印章、宣传、统战、机关后勤;负责组织、人事、工青妇工作、绩效考核、基层减负、干部考勤、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新风进万家;就业工作、国语教育、语言文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访惠聚”驻村管寺、援疆、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全民健康、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公众设施开放日、“两规划”工作、爱心爸爸妈妈、文化润疆、旅游工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阿依努尔·吾斯曼 联系电话:0996-7629270
(二)水土科
职责:水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水、土、监测领域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形势)、依法治县、机要保密、网络安全、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粮食安全。
负责人:艾散江·亚森 联系电话:0996-7629270
(三)大气科(执法大队)
职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处理、12369平台管理、12345热线,法制建设、普法、环境应急;大气与生态领域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环保督察(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维护稳定(信访工作、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禁毒、平安建设、民族团结、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去极端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群众工作)。
负责人:陈同全 联系电话:0996-7629270
(四)环评生态科
职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排污许可证综合管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核与辐射综合管理;环评与排污领域执法工作;项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巡视巡察、重点生态功能区、党风廉政(纪检)、兵地融合、深化改革、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
负责人:张琴 联系电话:0996-762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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