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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3-11-30 22:53 来源: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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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信息

机构名称: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且末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办公地址:且末县博物馆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  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 0996-7622205    传真:0996-7622205

人:李秀君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且末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6、指导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7、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

8、统筹指导且末县职业教育发展改革;

9、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征订管理、审读工作;

11、负责管理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12、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14、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15、承担且末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统筹推进且末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17、牵头建立且末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18、拟定且末县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19、编制且末县各类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20、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学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21、牵头且末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2、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工作;

23、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

24、拟定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工作;

25、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26、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工作;

27、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8、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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