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北路教育巷博物馆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7622205 ⠂༯font>传真:0996—7622205
负责人:胡新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且末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自治区及自治州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拟定且末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且末县委提出意见建议。
(三)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会同且末县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会同且末县委组织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各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五)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清理清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七)负责且末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八)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九)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落实且末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一)指导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内地新疆籍学生以及留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十三)统筹指导且末县职业教育发展改革。
(十四)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征订管理、审读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七)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十八)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九)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二十)承担且末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十一)统筹推进且末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且未县重大科学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二)牵头建立且末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且末县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拟订且末县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且末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推进区域内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且末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四)编制且末县各类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协调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且末县的实施。
(二十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牵头且末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发展,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且未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且末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二)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工作。
(三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且末县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三十四)与且末县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与且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由且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十五)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三十六)完成且末县委,且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级单位:
(一)且末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1. 对乡镇人民政府、中小学实施义务教育组织实施工作以及有关行政部门配合实施义务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 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指导。
4. 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 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先进,以及在教育改革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6. 完成督导任务后,向被督导单位和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及市教育督导室报告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
负责人:张 萍 ⠂ 联系电话:0996—7622205
(二)且末县教学研究室
1. 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指导帮助学校开好校本课程。指导检查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对各校课程设置方案进行审定。
2. 负责做好中小学教材征订管理工作和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负责校本教材审定工作,积极开展校本教材的征集评选工作,配合思政办做好教材教辅审读工作。
3. 负责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研讨交流活动,努力提升校长和教务、教研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各中小学有效组织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教研、专业化发展氛围;负责县级兼职教研员聘任、管理工作,组织兼职教研员开展好听评课、课堂教学比赛竞赛、示范课及专题讲座、学科培训及专业竞赛等活动。
4. 指导各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各学科教师专业培训,确保针对性、实效性;牵头组织好小学段各学科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组织开展各学科教师专业培训、专业测试、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5. 建立健全骨干教师队伍,定期评选、表彰、考核教学能手、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6. 做好各学科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设立、调整、考评、表彰、考察交流人员及经费保障等工作。做好主持人培训、指导、考核,努力加快教学能手培养进程。
7. 指导中小学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各中小学校不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大力开展教学常规管理,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督导检查。
负责人:张 萍 ⠂ 联系电话:0996—7622205
(三)且末县科技服务中心
1. 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且未县重大科学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2. 建立且末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3. 拟订且末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推进区域内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且末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6. 牵头且末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8. 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工作。
负责人:白 冰 联系电话:0996—7622205
(四)且末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负责探索课外教育活动新模式,探索建立县域内教育资源整合方式,同时协助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活动,推动中心规范化、多元化发展。
负责人:白 冰 联系电话:0996—76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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