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设置

索引号 公开信息来源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11-13 17:25 来源:
打印 字体:【

机构名称:且末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且末县且末镇丝绸中路自然资源局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  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电话:7628557     传真7628557

单位负责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才茨柯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造林、护林、林木采伐: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活动,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森林防火,植物检疫,红枣技术培训和指导;指导自然资源科技;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队伍建设;拟定我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检测和统计、定级、估价;负责组织指导、审核和监督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自然资源工程建设项目;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治区有关土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内的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说评定土地等级;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参与编制本辖区城乡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措施;负责本辖区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具体核发土地权属证书,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本辖区内有关土地征用、划拨的具体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本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和出让方案的落实;对本辖区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市场进行管理、监督;检查、监督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情况,查处土地非法案件;负责本地区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科技等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全县天然草场及草原植被保护、草原行政执法,草原管理,草原防火,国家、自治区关于草原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批管理办法》,《草原风景区管理办法》,《草原承包管理办法》,《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森林派出所主要工作职责:且末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全额管 理的行政单位,主要工作任务:负责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 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推进自然资源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国有林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天然林保护 工程监理与监测,天然保护工程试点,示范,天然保护工程 科技推广应用与人员培训天然保护工程的宣传。

(四)红枣科技推广中心主要职能:且末县红枣科技推广中心,全额管理的事业单位, 单位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管理经济 林建设,促进县城自然资源发展,领导全县经济林园艺建设,负 责人员培训,自然资源技术推广,红枣示范基地建设。

(五)国营苗圃主要职能:承担着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苗木 的数量统计、质量管理和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等工作。

(六)防风治沙站主要职能: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实施沙漠治理,维护生态环境,沙漠治理工程管理,沙漠资源开发利用,流动沙漠治理实验,沙生经济作物开发与利用,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草原站主要职能:为了保护与利用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提供技术服务,草原改良草业和饲草,新品种牧草种植推广、牧草种子经营管理。种植牧草,加工饲料等。积极开展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原保护和草地资源监测管理,,认真实施退牧还草和退耕还草项目建设,为保护我县草原生态环境,加快草原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