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新水厅[2022]1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冶建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电 话:137xxxx0333
职 责:且末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继刚(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电 话:139xxxx3898
职 责: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作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董江伟(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电 话:180xxxx5767
责任人:王进瑞(县沙露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城南水厂供水工程负责人)
电 话 :136xxxx2823
责任人:玉素甫江·吐尔孙(奥依亚依拉克镇副镇长、奥依亚依拉克镇安全饮水负责人)
电 话 :182xxxx0132
责任人:克热木·阿力木(库拉木木勒克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库拉木木勒克乡饮水安全负责人)
电 话 :135xxxx4571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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