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台账 | ||||||||||
序号 | 案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车号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执法决定(处罚金额)元 | 执法主体名称 | 日期 | 是否公示 |
1 | 新巴且交简罚【2024】010号 | 新疆兴和集团七运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运营案 | 新疆兴和集团七运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新R16612 | 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运营 |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 罚款 1000 | 且末县交通运输局 | 2024.5.24 | 是 |
2 | 新巴且交运罚【2024】009号 | 图**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 图** | 新MT1281 | 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 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500 | 且末县交通运输局 | 2024.5.30 | 是 |
3 | 新巴且交简罚【2024】011号 | 巴州通达九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案 | 巴州通达九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M61427、新M75036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罚款 1000 | 且末县交通运输局 | 2024.6.3 | 是 |
4 | 新巴且交运罚【2024】008号 | 伊**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 伊** | 新MT5933 | 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 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500 | 且末县交通运输局 | 2024.6.5 | 是 |
5 | 新巴且交运罚【2024】006号 | 芒**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 芒** | 新MT8806 | 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 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2000 | 且末县交通运输局 | 2024.6.7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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