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公示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第十六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我局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4〕12号)及州局工作提示要求,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年度备案登记。现将且末县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名单(4家)
1、巴州华瑞财税咨询事务所
2、巴州鑫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3、且末县金点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新疆银账房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未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名单(0家)
三、终止、注销、撤销机构名单(0家)
且末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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