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燃气经营许可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第九条之规定,经核实,且末县车尔臣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经营场所,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将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且末县车尔臣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新202307050002G;
登记注册地址:且末县4区幸福路西侧车尔臣河车用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幢管理用房;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淑强;
经营类别:CNG天然气 ;
经营区域:管道燃气;
经营站点:且末县塔中天然气母站;
发证部门: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13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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