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燃气经营许可公示(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加气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核实,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经营场所,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将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新202307050004J;
登记注册地址: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G315国道1830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菲菲;
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CNG/LNG);
经营区域:且末县;
经营站点: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加气站;
发证部门: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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