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管理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且末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何智霞(且末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电话 :13xxxxxxxx8
职 责:且末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责任人:张继刚(且末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电话 :13xxxxxxxx8
职责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董江伟(且末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电话 :18xxxxxxxx7
王进瑞(且末县沙露供排水中心经理、城南水厂供水工程负责)
电话 :13xxxxxxxx3
艾孜孜(奥依亚依拉克镇副镇长、奥依亚依拉克镇安全饮水负责人)
电话 :13xxxxxxxx9
喀斯木.阿卜杜外力(库拉木木勒克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库拉木木勒克乡饮水安全工程负责人)
电话 :13xxxxxxxx0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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