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政办发〔2008〕41号
关于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且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且末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督查验收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查验收小组: 组 长:春 霞 副县长 副组长:阿布都热依木·毛拉 县公安局政委 邹 新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郑兵林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新萍 县安监局科员 司贺伟 县教育局科员 麦麦提·赛迪 县文体局科员 陈 江 县公安局治安股民警 三、督查验收时间及方式 2008年3月28日至4月2日,对全县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工作情况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重点单位及行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验收内容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二)、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行业系统内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治行动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等监管执法的前置条件。 (三)、城镇消防规划、市政消防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农村消防工作。是否落实《自治州2006—2008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目标任务;现有市政消防栓维护保养及落实资金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强化实地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未按照要求整改完毕的单位,实施跟踪督办,明确整改时限。 (二)、在督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报且末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8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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