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政办发〔2008〕50号
关于做好且末县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且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县人民政府开通了“且末县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并于2008年4月7日对全县各单位管理员进行了办事大厅相关操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快“且末县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建设,县人民政府在该网站设立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法律法规》和《窗口电话》等信息公开专栏,使网站成为全天侯、自助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目前需要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的受理事项、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项目尽快完善和健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近期速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整理和规范,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以后,将网站上已提供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改和添加; 二、对本单位的办事指南、相关办事表格、法律法规和窗口电话等信息公开栏尽快添加和完善; 三、各单位网站整理和规范完毕后,特别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便民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今后要及时登录查看,对本单位的受理事项和便民问答要及时办理,在办理事项时要做到有依据,对受理事项要认真、仔细办理和答复; 四、各单位管理员要尽快熟悉网站相关操作程序和流程,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 五、各单位管理员不得在网上办事大厅随意上传和添加与工作不相关的内容,如有违反规定或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首批确定的44个相关单位务必于2008年4月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认真检查。(联系人:开赛尔·喀斯木,联系电话:7629475,电子邮箱:qmxzfb@163.com)
附件:且末县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首批确定单位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4月11日印发
新疆且末县人民政府 主办 版权所有© 新疆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0996)7629475 | 联系我们 新ICP备0500433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