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政办发〔2008〕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碘盐进乡入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 我县地处偏远,雨水稀少,气候干燥,是较为严重的缺碘地区之一。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病是预防智力残疾、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加快我县普及碘盐和消除碘缺乏病步伐,使普及加碘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现就碘盐进乡入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加碘盐普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乡(镇)场要以此次碘盐进乡入户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盐业法律法规和普及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意识。 三、各乡(镇)场要按照《关于转发且末县进一步加强盐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且政办发 〔2007〕206号)和《普及加碘盐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加碘盐普及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同时,要结合碘盐进乡入户工作任务分配表中的碘盐分配数量,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碘盐分配任务,县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碘盐进乡入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各乡(镇)场加碘盐入乡进户工作任务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4月11日印发
新疆且末县人民政府 主办 版权所有© 新疆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0996)7629475 | 联系我们 新ICP备0500433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