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英吾斯塘乡根据《且末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且末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标准为每人年均收入360元。2008年一季度至三季度依据申批低保对象花名册,英吾斯塘乡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6147元,其中三季度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014人,涉及7个村,比一、二季度增加了5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增加支出30520元。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使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改善了农村弱势群众和贫困群体的生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协调和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财政局、政府办艾合麦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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