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公开。一是公开信访举报受理内容、范围、信访举报的程序、方法,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二是上墙公示。将管理范围、处理信访举报办事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信访举报人的权力、义务上墙公示,营造透明的接访环境,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 二、受理公开。一是实行挂牌接访制度,确定领导接待日。二是实行承诺制,由承办人与信访当事人签订双向承诺书;三是实行告知制,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举报,及时告知信访举报者本人,接受群众监督。 三、办理公开。对涉及群体利益且矛盾公开、激化的重大、复杂集体访、联名访,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情况下,实行公开听证。 四、结果公开。一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后坚持公开办理结果,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二是会议告知。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处理结束后,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告知办理情况;三是通报公开。对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案件,办理结束后,用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开,起到了警示作用。(县发改委、政府办 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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