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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向四川省汶川县地震灾区捐款的通知
日期:2008-5-15 11:00:07     来源:     此文次点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且各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江苏、北京等省区市普遍有震感。这次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据初步统计,截至13日零时,四川省死亡近万人,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地死亡180多人。地震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也高度重视,对支持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下发了通知。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13日上午在县党政办公大楼举行了向灾区人民捐款启动仪式,并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灾区广大人民献上一份爱心。
  为做好此次捐款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乡镇、部门、单位和全社会要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动员,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伸出我们的双手,献出我们的爱心,积极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活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重建美好家园。
  二是宣传、广电部门要对此次向灾区人民捐款活动进行及时宣传,对捐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进行大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捐助的浓厚范围。各乡(镇)、部门、单位也要对社会捐助活动进行大力宣传。
  三是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做好社会倡议工作,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向灾区人民捐款。
  四是工商部门要积极动员个体工商户开展社会捐款活动,并做好个体工商户的捐款接收工作。
  五是各乡(镇)、部门、单位于2008年5月25日前将抗震救灾款统一交县民政局财务室,联系电话:7627126,帐号:345201040006320(农业银行,单位代码:118090401,项目编码:33)。县民政部门每三天,将所接收的捐款资金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共且末县委员会办公室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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